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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学院就业信息报送制度
2014-03-12 00:00  

城市建设学院就业信息报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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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学院就业信息报送制度

为了加强对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及时了解毕业生就业情况,全面提高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水平,完善大学生就业指导和服务体系,完善就业信息服务系统,我院就业指导中心决定建立就业信息报送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任命就业信息报送员

在每个毕业班中挑选2名总就业信息报送员,同时在各个毕业生宿舍中任命1名就业信息报送员。任命就业信息报送员具体条件是:热爱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作风正派,实事求是; 掌握信息工作的基本知识和计算机操作等工作技能,熟悉毕业生就业工作相关政策,了解我院就业指导工作的基本情况;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就业信息报送员工作职责

认真学习就业指导及信息工作业务知识,掌握就业工作信息的任务和要求,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自身素质; 积极协调安排上级部门下达的信息约稿和调研任务,创造性地做好信息采集、编写和上报工作;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有关工作会议和学习考察活动;主动当好领导的参谋,及时提出改进信息工作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就业信息报送方式

就业信息的报送,可以利用QQ群信息,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包括收集毕业生就业的信息情况向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汇报以及将上级发布的就业指导信息、用人单位招聘等相关信息的通知到位。

四、考核奖励

我院就业指导中心将根据报送信息的数量、质量以及对上级发布的就业信息的传达时效性,对就业信息报送员进行考评,评选优秀毕业生就业工作信息报送员若干名,给予一定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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